发文标题: 河北省经济贸易委员会河北省水利厅河北省建设厅河北省科学技术厅河北省环境保护局河北省国家税务局河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经贸委等六部门《关于加强工业节水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冀经贸资源[2001]142号
发文部门: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01-3-26
实施时间: 2001-3-26
法规类型: 行业规定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河北
阅读人次: 2815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经贸委、水利局、建委、科委、环保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华北石油管理局、石铁分局,省直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工业节水工作,缓解我国水资源的供需矛盾,遏制水环境恶化的势头,促进工业经济与水资源及环境的协调发展,国家经贸委等六部门制定了《关于加强工业节水工作的意见》,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行业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在贯彻执行中有何建议或问题,请及时报告省经贸委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处。
  附:国家经贸委等六部门印发《关......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