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北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关于印发《河北省政府采购资金财政直接拨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冀财[2001]19号
发文部门: 河北省财政厅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01-3-21
实施时间: 2001-3-21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政府采购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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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各市中心支行、省直各部门:
  为了加强和规范政府采购资金的管理和监督,保证采购资金的及时足额支付,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制发的《政府采购资金财政直接拨付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01]21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我们制定了《河北省政府采购资金财政直接拨付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二○○一年三月二十一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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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附件1:《河北省事业行政单位政府采购审批表》、《河北省事业行政单位政府采购委托书》.xls    
附件3:《河北省事业行政单位政府采购实物调拨单》、《河北省事业行政单位政府采购商品验收报告》.xls    
附件6:《政府采购资金专户余额划转通知单》、《政府采购资金专户自筹资金存款余额划转申请书》.xls    
附件5:《河北省事业行政单位政府采购自筹资金集中支付拨款申请书》.xls    
附件4:《河北省事业行政单位政府采购集中支付拨款申请书》、《河北省事业行政单位政府采购收支转帐通知书》.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