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贯彻《上海市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暂行办法》的实施细则
发文文号: 沪劳保就发[2005]8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时间: 2005-3-15
实施时间: 2005-4-1
法规类型: 社会保障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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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委、办、局、控股(集团)公司,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社会保险事业基金结算管理中心,各区、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为贯彻实施《上海市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用工登记和综合保险登记
  (一)用人单位使用外来从业人员的,应当到单位生产经营所在地的区(县)职业介绍机构外来从业人员就业服务窗口办理用工登记手续,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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