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欠缴税金监控和追缴工作分工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冀国税函[2001]28号
发文部门: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1-1-6
实施时间: 2001-1-6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法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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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国家税务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欠缴税金监控和追缴工作分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0]1095号)精神,现将河北省国家税务局《欠缴税金核算管理暂行办法》(冀国税发[2001]1号)第五条中“欠缴税金的……监控和追缴工作由征管和稽查部门负责”,明确为:日常征收形成的欠缴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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