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医疗保险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综合减负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医保[2004]126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医疗保险办公室
发文时间: 2004-10-13
实施时间: 2004-10-13
法规类型: 医疗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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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有关单位:
  《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综合减负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上海市医疗保险局
  二○○四年十月十三日
  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综合减负实施办法
  为了进一步完善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切实解决部分参保人员自负医疗费的特殊困难,实施与参保人员年收入挂钩的医疗保险综合减负(以下简称“医保综合减负”),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适用对象
  本实施办法适用于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以下统称“参保人员”)。
  二、适用条件
  参保人员年自负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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