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秦皇岛东方石油有限公司购买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的批复
发文文号: 冀国税函[2000]314号
发文部门: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0-12-12
实施时间: 2000-12-12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特定单位
所属区域: 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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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秦皇岛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秦皇岛东方石油有限公司购买国产设备抵免企业所得税的请示》(秦国税[2000]84号)收悉:秦皇岛东方石油有限公司,是由交通部秦皇岛港务局、中国船舶燃料供应总公司、中国石化锦西炼油化工总厂和东方石油(新加坡)私人有限公司共同投资组建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注册资本4577.2万元,该公司主要从事石油及石油制品的储运、调和加工、中转、罐装,为国内外客户提供代购、代销。为适应新的市场形势,不断增强企业竞争力,该公司新建汽装站一座,同时对原有栈桥等进行改扩建,并于1999年7月至12月先后购置了国产管道油泵5台(价值38988.18元)、隔膜泵1台(价值7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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