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保定金风帆蓄电池有限公司技术开发费抵扣应纳税所得额有关问题的批复
发文文号: 冀国税函[2000]309号
发文部门: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0-12-1
实施时间: 2000-12-1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特定单位
所属区域: 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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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保定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保定金风帆蓄电池有限公司技术开发费抵扣应纳税所得额有关问题的请示》(保国税发[2000]133号)已收悉。金风帆蓄电池有限公司是保定市高新区外商投资企业,注册资本2888万美元,经营期限20年,主要生产和销售各种蓄电池及其零部件和蓄电池专用设备及其备件,并对生产销售的产品进行维修服务、技术检测,1999年企业技术开发费实际发生额为382万元。该公司2000年拟进行基础科研、工艺改进、老产品改造、新产品研制等若干项多品种、技术开发(详细技术开发计划见附件),预计支付开发费用582万元。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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