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电信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冀国税发[2000]226号
发文部门: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0-11-24
实施时间: 2000-11-24
失效时间: 2011-9-9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
所属区域: 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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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电信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4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电信企业的财产损失、修理费、坏帐损失等税前扣除的审核、审批事项,按照河北省国家税务局的有关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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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4号
发文部门:河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1-9-9
实施时间:201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