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冀国税函[2000]277号
发文部门: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0-11-16
实施时间: 2000-11-16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特定单位
所属区域: 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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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0]776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省对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所属企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实际情况,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在我省境内的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各全资子公司、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石化公司),从2000年1月1日起,成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合并纳税的成员企业;其按年度应缴纳企业所得税额的70%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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