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税务行政复议规则[暂行]》令的通知
发文文号: 深地税发[2004]313号
发文部门: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4-4-6
实施时间: 2004-5-1
法规类型: 行政复议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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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机关各处室、各分局:
  《税务行政复议规则》(暂行)》已经国家税务总局第8号令公布,并于2004年5月1日起施行。现将《税务行政复议规则》(暂行)》转发给你们,并对以下问题明确如下:
  一、深圳市地方税务局政策法规处、下设税务所的征收管理分局征管科为负责税收法制工作的机构,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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