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电话气象信息服务收入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深地税发[2004]779号
发文部门: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4-8-20
实施时间: 2004-8-20
法规类型: 营业税
所属行业: 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
所属区域: 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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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分局:
  现将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电话气象信息服务收入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粤地税函[2004]307号)转发给你们,市局意见:对气象局(台)取得的气象信息服务收入按“服务业”税目征收营业税,请一并遵照执行。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二○○四年八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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