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支持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发文文号: 粤国税发[2003]76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3-4-25
实施时间: 2003-5-1
失效时间: 2007-8-27
法规类型: 就业及下岗再就业 增值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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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广州、深圳、各地级市国家税务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从政策上扶持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文件精神,进一步支持我省国有企业改革,加大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税收优惠扶持力度,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20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补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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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发文文号:粤国税发[2007]161号
发文部门: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7-8-27
实施时间:2007-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