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延期缴纳税款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深地税发[2003]82号
发文部门: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3-2-18
实施时间: 2003-3-1
失效时间: 2011-12-29
法规类型: 税款征收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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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分局:
  现将《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延期缴纳税款审批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原《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延期缴纳税款审批管理办法》(深地税发[2002]710号)同时废止,请遵照执行。
  附件: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延期缴纳税款审批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对延期缴纳税款审批工作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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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关于公布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发文文号:深地税告[2011]18号
发文部门: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1-12-29
实施时间:2011-1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