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在安徽省所属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皖国税函[2005]7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5-1-7
实施时间: 2005-1-7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特定单位
所属区域: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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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国家税务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4]1072号)规定,现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在我省所属企业2004年度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明确如下:
  一、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在我省所属全资企业,仍按《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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