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和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在安徽省所属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皖国税函[2004]476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4-12-27
实施时间: 2004-12-27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特定单位
所属区域: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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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合肥、淮北、淮南、马鞍山、芜湖、铜陵、宣城市国家税务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等五家集团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4]1278号)规定,现就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和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在安徽省所属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通知如下:
  一、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所属马鞍山发电厂、大唐陈村水电站、铜陵发电厂、合肥发电厂、大唐淮南洛河发电厂、大唐淮北发电厂,从2004年度起,由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在北京市合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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