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2000年税收执法检查工作中抽查稽查案件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冀地税函[2000]155号
发文部门: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0-9-19
实施时间: 2000-9-19
法规类型: 税收稽查与处罚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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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地方税务局,省直属征收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2000年税收执法检查工作中抽查稽查案件的通知》(国税函[2000]674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各级税务机关在执法检查的重点检查阶段,凡重点检查时检查被检查单位稽查案件达不到40%,同时,达不到下级机关所有单位全部稽查案件10%的,要进行补充检查。省局在重点检查时也将扩大对稽查案件的检查面。
  各市局在执法检查总结报告中对稽查案件的检查情况和结果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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