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冀地税发[2000]87号
发文部门: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0-8-17
实施时间: 2000-8-17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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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小地方税务局,省直属征收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0]84号)转发给你们,经研究,再做如下补充,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办法》中计税工资、冬季取暖费、防暑降温费、劳动保护费的税前扣除标准,按我省规定执行。
  二、根据《办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精神,现对中国注册税务师或会计师核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事项明确如下:
  (一)纳税人可以委托中国注册税务师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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