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企业坏账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冀国税发[2000]104号
发文部门: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0-6-13
实施时间: 2000-1-1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北
阅读人次: 3454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国家税务局:
  为加强企业坏账损失税前扣除管理,根据总局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以前核销坏账损失情况,省局制定了《企业坏账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企业坏账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企业坏账损失税前扣除管理,保护企业所得税税基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由国家税务......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