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税务局系统行政事业单位开展清产核资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冀国税函[2000]133号
发文部门: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0-5-30
实施时间: 2000-5-30
法规类型: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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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税务局系统行政事业单位开展清产核资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各单位要对这次清产核资工作引起高度重视,切实做好这项工作。同时补充通知如下:
  1.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局领导要亲自抓,生活服务中心、办公室、人事部门要积极配合。
  2.各单位于2000年6月28日前将本单位清产核资工作的结果汇总报表及所属分户数据软盘上报省局。汇总报表使用B4纸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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