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认真做好涉外税收电子传输申报及审核评税试点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冀国税函[2000]104号
发文部门: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0-5-8
实施时间: 2000-5-8
法规类型: 纳税申报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河北
阅读人次: 3047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国家税务局:
  为进一步加快全省涉外税收征管改革的步伐,积极采用电子传输申报方式替代外商投资企业软盘申报,做好国家税务总局统一编制的“中国税收征管信息”应用软件信息采集的基础准备工作,省局研究决定:在全省部分县(市)、区国税局的涉外税务所进行电子传输申报试运行,并在此基础上实施涉外税收审核评税制度。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市国税局要进一步提高对应用电子传输申报方式重要性的认识。电子传输申报与电子软盘申报相比,具有申报效率高、方便企业纳税及防止计算机感染病毒的优点,是电子软盘申报方式的升级,也是今后的发展方向。省局已于1999年在石家庄市新华区和郊区国税局两个涉外税务......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