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非贸易及部分资本项目项下售付汇税务凭证的出具工作等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
发文文号: 冀国税函[2000]90号
发文部门: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0-4-18
实施时间: 2000-4-18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资本项目外汇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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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非贸易及部分资本项目项下售付汇税务凭证的出具工作等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国税函[2000]186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级税务机关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非贸易及部分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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