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性收费管理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冀地税发[2000]7号
发文部门: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0-1-27
实施时间: 2000-1-27
法规类型: 行政性收费项目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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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地方税务局,省直属征收局:
  为了加强和规范全省地税系统行政性收费管理,维护国家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系统的实际情况,特作如下通知,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行政性收费是指地税系统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有关规定,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实施的收费。目前我省地税系统的行政性收费项目是指属于税务管理措施的成本费或工本费,包括经过物价部门批准的税务登记证工本费,涉外税务登记证工本费和发票工本费。
  二、应当收取的行政性收费,必须逐级上报省局批准,未经省局批准,不得擅自收费。否则,将对责任者予以严肃处理。经批准的收费项目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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