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决定
发文文号: 皖国税发[2004]1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4-1-2
实施时间: 2004-1-2
法规类型: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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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国家税务局:
  党的十六大指出,要“加强对执法活动的监督,推进依法行政”。税务机关作为国家重要的行政执法部门,必须按照党的十六大要求,严格依法行政,切实将各类税务行政行为纳入法制轨道。为了在全省各级国税机关进一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决定》(国发[1999]23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决定》(皖政[2000]1号)的基本精神,特作以下决定:
  一、统一思想,更新观念,进一步认识依法行政的重要性依法行政是对国家行政机关实践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必然要求,体现了行政管理方式由“人治”向“法治”的根本转变。依法行政要求行政权力的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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