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改革现行出口退税机制的决定》的通知
发文文号: 皖国税发[2003]176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3-12-9
实施时间: 2003-12-9
法规类型: 出口退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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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改革现行出口退税机制的决定〉的通知》(国税发[2003]137号)转发给你们,并补充通知如下:
  一、各级国税机关要认真学习《国务院关于改革现行出口退税机制的决定》(国发[2003]24号),以下简称《决定》)及相关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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