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安徽省信息产业厅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安徽省2003年度第三批软件产品登记的批复
发文文号: 皖信信[2003]103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安徽省科学技术厅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03-9-5
实施时间: 2003-9-5
法规类型: 综合税收政策 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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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有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软件企业认定和软件产品登记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的软件产品登记条件,由省软件行业协会组织专家委员会评审通过,经省信息产业厅、省科技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审核批准,山立“语音服务系统”软件等20项软件产品登记为2003年度安徽省软件产品。对批准登记的软件产品由省信息产业厅颁发信息产业部统一印制的《软件产品登记证书》。软件产品自批准登记之日起享受国家和省有关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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