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下放和改变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皖地税[2003]99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3-7-11
实施时间: 2003-7-11
法规类型: 综合税收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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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地方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征收分局:
  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行政效能,根据省政府《关于第五批取消及下放行政审批项目和改变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管理方式的决定》(皖政[2003]29号)和《关于首批下放行政管理和审批事项的通知》(皖政[2003]37号)精神,现将省局下放和改变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明确如下:
  一、企业所得税
  1、凡遭受意外事故、自然灾害的企业所得税的减免审批权限下放各市地税局。
  2、企业所得税其他政策性的减免审批权限,各市地税局由15万元扩大到50万元(含50万元)。
  3、技改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技术改造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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