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使用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深地税发[2004]613号
发文部门: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4-6-29
实施时间: 2004-7-1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
所属区域: 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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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使用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4]557号)转发给你们,市局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我局2004年7月1日启用《广东省深圳市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以下简称《货运发票》),《货运发票》分为自开票和代开票两种。此票种为电脑打印发票,采用彩色纤维纸印制,发票的正面和背面肉眼能看见细小的彩色纤维丝,在紫光灯下彩色纤维会呈蓝色荧光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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