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内蒙古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享受西部大开发所得税优惠政策的批复
发文文号: 内国税际字[2005]7号
发文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5-3-3
实施时间: 2005-3-3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特定单位
所属区域: 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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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呼和浩特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内蒙古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享受西部大开发所得税优惠政策的请示》(呼市国税外字[2004]11号)收悉.经审核,内蒙古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99年9月,2004年6月改制为中国移动(香港)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下设12个盟市分公司,主营业务:GSM数字移动通信、IP电话业务、因特网服务业务及相关工程施工、维修和设备的出租、出售.该企业不属于现行《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类投资项目,暂不享受现行外商投资企业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
  附件:呼和浩特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内蒙古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享受西部大开发所得税优惠政策的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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