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4年度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内国税际函[2005]3号
发文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5-2-1
实施时间: 2005-2-1
法规类型: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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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4年度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5]59号)转发给你们,并做如下补充,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2005年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以下简称“涉外企业”)所得税季度申报表和2004年度申报表由区局印制。2004年使用的涉外企业所得税申报软盘今年仍可继续使用(如有变动另行通知),区局不再组织进行软件及汇算清缴方面的培训。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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