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应对突发价格异动事件加强市场监管工作预案[试行]》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内发改价字[2004]2155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04-12-6
实施时间: 2004-12-6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市场管理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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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盟市物价局(发展改革委):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应对突发价格异动事件,加强市场监管工作预集》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对实施中存在的问题,请及时上报我委。
  附: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员会应对突发价格异动事件加强市场监管工作预案
  二○○四年十二月六日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应对突发价格异动事件加强市场监管工作预案(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在非常时期及时有效地平抑市场价格异常波动,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稳定,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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