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征求《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鉴证业务准则操作指南[修订稿]》意见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
发文时间: 2010-3-16
实施时间: 2010-3-16
法规类型: 税务代理准则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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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人次: 3
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注册税务师协会:
  国家税务总局于2009年12月2日发布《关于印发注册税务师执业基本准则的通知》(国税发[2009]149号),“两个基本准则”的发布为注册税务师从事涉税鉴证和涉税服务业务提供了准则体系的基础依据。为了规范注册税务师开展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鉴证业务的执业行为,中税协协助总局起草修订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鉴证业务准则(会签稿)》,目前已进入总局会签程序,待核准后由总局发布实施。同时,为指导注册税务师理解该业务准则,帮助执业者运用准则中的鉴证程序和操作方法,中税协对《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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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汇算清缴鉴证业务约定书(范本).doc    
企业所得税鉴证业务工作底稿(范本).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