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认真做好A级纳税信用单位授牌及后续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湘国税发[2004]161号
发文部门: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4-11-10
实施时间: 2004-11-10
法规类型: 纳税信用等级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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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增强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意识,加快税收信用体系建设,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3]92号)和省国税局、省地税局有关文件规定,按照依法、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A级纳税人采取“县(市、区)国、地税局评定委员会初评-市州国、地税局评定委员会审核-省国、地税局评定委员会共同审批”的方式,联合评定长沙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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