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单位和个人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免征营业税审批”后有关税收管理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内地税字[2004]172号
发文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4-7-23
实施时间: 2004-7-23
法规类型: 营业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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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区局各派出所机构,东风场区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单位和个人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免征营业税审批”后有关税收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4]825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区征管实际,提出如下贯彻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本文从2004年7月1日起招待。对自治区科技主管部门在2004年7月1日前认定的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合同,仍由单位和个人提出免征营业税申请,并报自治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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