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税务行政许可若干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内地税发[2004]47号
发文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4-6-24
实施时间: 2004-6-24
法规类型: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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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区局各直属机构,东风场区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税务行政许可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73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贯彻执行。
  一、负责实施税务行政许可项目的机构
  (一)各类发票承印企业资格许可由自治区地税局税收管理处统一负责受理;
  (二)各类发票的使用和管理的审批以及领购资格的审核依种类不同分别由旗县(区)地税局、直属分局的办税服务厅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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