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全面推行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的通告》的通知
发文文号: 皖国税函[2003]136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3-3-17
实施时间: 2003-1-1
法规类型: 增值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安徽
阅读人次: 2352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国家税务局: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全省金税工程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大对全面推行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工作的宣传力度,省局制作了《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全面推行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级国税机关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以增强社会各界对推行应用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的意义、目标及作用的认识,为全面推行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二、各级国税机关要将《通告》张贴在办税服务场所以及街头、报亭等公众场所,同时印发给所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使其了解安装使用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的办理程序、相关规定等,督促其按......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