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支持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紧急通知
发文文号: 内地税字[2004]119号
发文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4-6-7
实施时间: 2004-6-7
法规类型: 综合税收政策
所属行业: 教育、文化艺术及广播电影电视业
所属区域: 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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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区局各派出机构,东风场区地方税务局:
  认真贯彻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支持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税收工作中的具体体现,是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对进一步做好税收工作的要求,也是税务部门服从服务于自治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大局的重要职责。2003年,区局及时转发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内政发[2003]62号),全区各级地税机关按照通知精神,认真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有力地推动了我区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发展。为了响应自治区党委、政府“建设民族文化大区”的号召,进一步促进我区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现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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