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建筑安装工程计税营业额扣除部分设备价值有关征管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深地税发[2003]438号
发文部门: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3-5-28
实施时间: 2003-6-10
法规类型: 税款征收
所属行业: 建筑业
所属区域: 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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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分局、各业务处室: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深地税发[2003]149号)中的规定,通信线路工程、输送管道工程以及其他建筑安装工程,允许从其工程收入中扣除部分设备价值作为计税营业额的规定。现将执行中的有关征管问题明确如下:
  一、允许申请扣除的纳税人范围是,在我市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和正式税务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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