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安徽都邦电器有限公司享受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企业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优惠的批复
发文文号: 皖国税函[2003]60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3-2-17
实施时间: 2003-2-17
法规类型: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特定单位
所属区域: 安徽
阅读人次: 3214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宣城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安徽都邦电器有限公司要求享受中西部地区涉外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请示》(宣国税发[2002]122号)悉。经审核,安徽都邦电器有限公司系1997年成立的中外合资企业,主要生产经营汽车点火器、硅橡胶管、硅橡胶电线等汽车电子设备,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限制乙类第八条第三项规定。根据《......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