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中铁快运有限公司合肥管理分公司所属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函
发文文号: 皖国税函[2003]41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3-1-30
实施时间: 2003-1-1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特定单位
所属区域: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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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中铁快运有限公司合肥管理分公司:
  你公司来函收悉。经审核,中铁快运有限公司《关于蚌埠管理分公司并入合肥管理分公司的决定》(快人字[2002]71号)明确,将合肥、桐城、安庆分公司从华东管理分公司划出,组建合肥管理分公司;蚌埠管理分公司并入合肥管理分公司,自2002年12月20日起生效。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汇总(合并)纳税企业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交、集中清算所得税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发[2002]226号)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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