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内国税征字[2004]6号
发文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4-3-22
实施时间: 2004-3-22
法规类型: 税务登记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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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东风场区国家税务局:
  现将《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7号)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为加强税务登记管理,减少漏管户,及时掌握税源信息,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要求,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要定期相互通报税务登记信息。根据我区实际情况,各级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应以软盘或纸质报表的形式,每年相互通报一次税务登记情况,及时提供纳税人的登记信息。
  二、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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