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深入开展集贸市场税收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皖地税[2002]189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2-12-10
实施时间: 2002-12-10
法规类型: 专题综合政策
所属行业: 批发和零售贸易、餐饮业
所属区域: 安徽
阅读人次: 3135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地方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征收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深入开展集贸市场税收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2]132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认真分析研究,明确整治重点集贸市场税收专项整治工作是维护税收秩序和推进依法治税的重要举措。各级地税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贯彻国家税务总局(......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