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纳税人电子申报纳税试点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湘地税函[2004]132号
发文部门: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4-8-28
实施时间: 2004-8-28
法规类型: 纳税申报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南
阅读人次: 2889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常德市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局:
  为推动我省纳税人电子申报纳税工作,提高纳税服务水平,降低征纳成本,根据《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省局研究决定,在省局直属局和常德市局开展电子申报纳税试点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电子申报纳税适用对象
  凡省局直属局和常德市局范围内财务核算制度健全,管理规范的纳税人,均可以申请采用电子(网络)方式申报、缴纳应纳税款。
  二、分步实施纳税申报与税款征收电子化工作
  鉴于目前我省银行与地税之间的网络不通,软件不兼容,《湖南地税综合软件》与银税结算软件对接比较困难的实际,电子申报纳税试点采取分步实施的办法。......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