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销售分公司增值税缴纳问题的补充通知
发文文号: 内国税流字[2003]130号
发文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3-12-12
实施时间: 2004-1-1
法规类型: 增值税
所属行业: 特定单位
所属区域: 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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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东风场区国家税务局:
  接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销售分公司《关于取消盟市公司独立核算,实行“属地预缴、区公司集中清缴”增值税的报告》(以下简称“区分公司”,内油销财字[2003]173号),经研究,为支持企业深化改革,同时保证国家税收的及时足额入库,兼顾盟市、旗县既得财政利益,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成品油零售加油站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号)第四条规定,对纳入股份公司的旗县经营部(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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