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内地税传发[2003]24号
发文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3-9-28
实施时间: 2003-9-28
法规类型: 就业及下岗再就业 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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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区局各派出机构、事业单位,东风场区地方税务局:
  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是关系维护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和改革发展的稳定大局,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重大政治任务。全区各级地税机关要从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的战略高度,从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战略高度,从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的重要性、急迫性和长期性,切实抓好落实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工作。通过前一时期的努力,各地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为了进一步做好此项工作,根据自治区党委政府、国家税务总局对进一步做好再就业工作的要求,现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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