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做好200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津国税函[2010]15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0-3-1
实施时间: 2010-3-1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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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人次: 2
发文内容: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海洋石油税务分局:
  为做好200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根据税务总局《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及相关文件要求,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汇算清缴工作的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搞好部门协调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是企业所得税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汇算清缴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企业所得税政策的贯彻落实、税款的足额入库以及纳税评估工作的深入开展。为此,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要成立以分管局长为组长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领导小组,由税政科负责组织实施,征管、税源管理、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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