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启用省局印花税核定征收管理软件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青地税函[2010]40号
发文部门: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0-3-15
实施时间: 2010-3-15
法规类型: 印花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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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市稽查局、征收局、各分局、各市地税局:
  为做好省局印花税核定征收管理软件启用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搞好新旧政策的衔接,现将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增设《印花税核定征收方式鉴定表》(附件1),作为地税机关依法确定核定征收方式的文书。纳税人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印花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4〕150号)规定的下列情形的,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可以核定纳税人印花税计税依据:
  (一)未按规定建立印花税应税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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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附件1:《印花税核定征收方式鉴定表》.doc    
附件2:《印花税(变更)核定征收通知书》.doc    
附件3:《印花税纳税申报表》.doc    
附件4:《印花税核定征收操作说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