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新会计准则过渡期间企业财务快报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桂国资发[2007]45号
发文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07-3-6
实施时间: 2007-3-6
法规类型: 财务快报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西
阅读人次: 3240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监管企业、各市国资委:
  2006年财政部陆续颁布了系列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以下简称新会计准则),从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范围内实行。2007年部分监管企业也将开始执行新会计准则。根据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做好新会计准则过渡期间企业财务快报工作的通知》(国资发评价[2007]12号)要求,为做好我区监管企业新会计准则过渡期间企业财务快报工作,确保财务快报信息可比,现将有关事项......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附件1:执行新准则企业财务快报分析指标表.xls    
附件2:首次填报企业财务快报主要指标差异表.xls    
附件3:企业财务快报编制说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