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南省建设厅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地方税务局湖南省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建筑领域劳务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
发文文号: 湘建建[2004]45号
发文部门: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 湖南省建设厅 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04-2-25
实施时间: 2004-2-25
法规类型: 建设管理
所属行业: 建筑业
所属区域: 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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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劳务经济的决定》(湘发[2003]11号),加快推进我省建筑领域劳务经济发展,经省人民政府同意,提出如下意见,请贯彻实施。
  一、充分认识建筑领域劳务经济发展对促进城乡建设,发展县域经济的重要作用。
  近年来,我省建筑业得到了蓬勃健康发展。规模迅速壮大,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建筑业增加值占全省国内生产总值6.8%,建筑业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95万人。建筑业正崛起成为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支柱产业之一,成为实现农村剩余劳动力由自发、无序转移向有序、有组织转移的重要产业。未来五年,建筑业年新增就业岗位10万个以上,累计新增就业岗位60万个,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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