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国税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1999年度出口货物退[免]税清算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鲁国税发[2000]5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0-2-22
实施时间: 2000-2-22
失效时间: 2007-9-24
法规类型: 出口退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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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地国家税务局(不发青岛):
  现将国家税务局《关于做好1999年度出口货物退(免)税清算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0]94号)转给你们,并补充通知如下:
  一、各市、地要高度重视今年的出口退税清算工作,要成立以分管局长为组长的清算领导小组,严格按要照总局《出口货物退(免)税清算管理办法》(国税发[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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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发文文号:鲁国税发[2007]134号
发文部门:山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7-9-24
实施时间:2007-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