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关于公布2010年第一批广东省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工艺]认定名单的通知
发文文号: 粤国税函[2010]123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0-3-12
实施时间: 2010-3-12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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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广州、各地级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公布2010年第一批广东省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工艺)认定名单的通知》(粤经信节能〔2010〕123号)转发给你们,请知照。各级国税机关在办理资源综合利用税收减免手续时应严格按照现行税收减免税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办理。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二○一○年三月十二日
  关于公布2010年第一批广东省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工艺)认定名单的通知
  粤经信节能〔2010〕123号
有关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局,有关企业:
  经企业申报、市经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初审、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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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2010年第一批广东省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工艺)认定名单.xls